HCV感染和实验室检测 1.1 抗-HCV抗体应采用经批准的第三代或第四代酶免疫法(EIA)或化学发光免疫法(CIA)测定(Ⅱ-2)。 1.2 采用经批准的EIA或CIA法测定抗体阴性的标本可报告为抗-HCV抗体阴性。但是,在血液透析人群或HIV共感染者可能出现HCV RNA阳性而抗-HCV阴性(Ⅱ-2)。 1.3 在标本吸光度值/临界质控吸光度值(S/CO)比值足够高可以预测真阳性的情况下,采用经批准的单一E I A法测定有活性的标本可报告为抗-HCV抗体阳性(Ⅲ)。 1.4 对于未达到预测真阳性阈值的标本或活性接近临界指控的标本,应考虑进行敏感的HCV RNA检测和(或)随访复查抗-HCV及HCV RNA核酸扩增检测(NAT)(Ⅲ)。 1.5 HCV RNA检测需要适当的污染控制(Ⅱ-2)。 1.6 最好使用专门的样本进行HCV RNA检测而非来源于其他检测目的的样本(Ⅱ-2)。 1.7 HCV RNA定量应以“IU/ml”为单位报告(也可选择“拷贝/ml”)(Ⅲ)。 1.8 在治疗期间监测HCV病毒载量对应答指导治疗中决定治疗方案和疗程是重要的(Ⅰ)。 1.9 HCV基因型检测对评估抗病毒治疗疗程和疗效是重要的。同时作用于5’-UTR和核心区的引物推荐用于区分流行于东南亚地区的基因型6型某些亚型与基因型1型或1b型(Ⅱ-2)。 1.10 所有检测项目加入外部质量保证方案是理想的(Ⅱ-2)。 1.11 所有检测项目进行内部质量保证测试是必需的(Ⅱ-2)。 1.12 通过一次性使用采血针取样且在室温保持稳定的干血斑(DBSs)检测法在静脉吸毒人员(IDUs)中可加强对HCV的公共卫生监测(Ⅱ-2)。 1.13 肝纤维化的非侵袭性检测方法对于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有助于区分无纤维化和进展期纤维化,可以预测临床预后的差异。一种结合非侵袭性方法的逐步算法可以提高诊断的准确性,显著减少肝组织活检的需要(Ⅱ-2)。
APASL丙型肝炎管理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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