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医疗机构病理科或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胃肠胰神经内分泌肿瘤病理诊断工作的基本原则、通用操作规范以及相关临床与管理部门的职责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病理科、承担肿瘤病理诊断的病理学教研室、独立实验室等机构(以下简称病理科)。
肿瘤病理诊断规范(胃肠胰神经内分泌肿瘤)
阅读次数:1407
Related guidelines
- 2017年ENETS共识指南:小肠和胰腺神经内分泌瘤的手术治疗
- NCCN临床实践指南:胰腺癌(2017.V1)
- 2017年ACR适宜性标准:可切除胰腺癌
- 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后胰腺吻合:国际胰腺外科学研究小组(ISGPS)的立场声明(全文翻译)
- 2017年EAES临床共识声明:腹腔镜手术治疗胰腺肿瘤
- 肿瘤病理诊断规范(胃肠胰神经内分泌肿瘤)
- 胰腺癌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组诊疗模式专家共识
- 2016年国际胰腺外科研究小组共识声明:胰腺术后乳糜漏的定义和分类
- 《2016年美国东部创伤外科学会成人胰腺损伤的临床管理指南》摘译
- 2016年ISGPS立场声明: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后胰腺吻合术
- 2016年IAP国际共识:自身免疫性胰腺炎的治疗